教师向教办提出录制课程申请
教办安排课表交给录播室负责人员
教师按时到达录播室,由管理人员负责录制。
注意:教师仅能进行讲台操作面板、液晶屏,不得随意操作其他设备,如有问题,及时反应给管理人员,由管理人员进行调整。
录制完毕,即由后期编辑人员进行采编,3天内教师将录制成品剪切带走,同时拷贝至教办一份。
每学期教办组织教学委员会定期进行录像评审,合格作品由党办上传至医学院网站。原始文件方可删除。